事关退役军人就业!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国家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
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-10-17
民政部
退役军人事务部
全国总工会
全国工商联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民政厅(局)、退役军人事务厅(局)、总工会、工商联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,帮助劳动者求职和企业招聘,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民政部、退役军人事务部、全国总工会、全国工商联定于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在全国开展2024年金秋招聘月活动(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)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。
二、活动主题
“就”在金秋,“职”面未来。
三、服务对象
(一)以民营企业、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为重点,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。
(二)以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、退役军人、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,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。
四、活动内容
(一)深入实施走访调研。开展“金秋访企”对接服务,了解辖区重点用工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招聘岗位、零工需求信息,了解企业用工服务需求。通过查阅台账、电话访谈等,及时掌握辖区劳动者特别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长期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情况,全面了解其就业需求,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。
(二)扎实开展政策宣讲。及时梳理更新本地政策清单,充分调动新媒体、传统媒体各类资源,通过直播宣讲、现场招聘、职业指导微课等方式,帮助企业和劳动者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银行等服务机构设置政策咨询窗口,扩大政策宣讲覆盖面,提高就业政策社会知晓度。
(三)精准组织招聘活动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招聘对接活动,有序增加定制化、分行业、分群体现场招聘活动频次。推动现场招聘进园区、进校区、进社区,建立“家门口”就业服务机制,将就业服务延伸至基层。同步开展线上招聘活动,设立招聘专区,鼓励开展直播带岗、视频双选等云招聘活动。
(四)即时落实零工服务。将零工服务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,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,推出必要的便民服务举措,为零工人员与用人单位、中介机构对接提供免费场地。组织零工人员与用人单位分职业(工种、岗位)开展对接洽谈,提供信息发布、现场对接、即时确认、当日到岗等快速服务。
(五)分类提供职业指导。在充分了解劳动者需求基础上,组织职业指导力量开展巡回服务,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长期登记失业人员实施分层分类职业指导,增强其求职信心和就业能力。推动用工指导服务进企业,重点走访长期存在招工用工困难的企业,指导其科学开展招聘,依法合规用工。
(六)全面加强权益保障。开展求职、招聘、维权“一条龙”服务,招聘活动现场设立就业维权窗口,提供法律咨询、权益维护等服务,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。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,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,坚决防止和纠治性别、年龄等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行为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坚持专项服务与日常服务相结合,明确工作职责,加强协调配合,精心组织实施,将招聘月打造成为宣传政策、强化服务的品牌活动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对接活动,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招聘用工服务。民政、退役军人事务、工会、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,发挥部门优势,广泛收集民营企业岗位信息,动员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参加服务月活动,切实提高活动实效。
(二)广泛开展宣传报道。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传播优势,积极运用网站、微信、微博以及手机APP,提前发布活动预告及活动安排等信息,跟踪宣传本次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,滚动发布招聘月活动特色、亮点和成效,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。
(三)强化现场招聘活动安全管理。严格遵守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厅明电〔2023〕8号),强化属地管理,落实安全生产要求,加强现场招聘会日常管理,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巡查力度,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。
(四)切实减轻基层负担。按照中央最新部署要求,坚持实事求是、因地制宜,科学合理举办各类招聘活动,提供就业服务举措,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杜绝搞形象工程、面子工程,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。
招聘月活动期间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依托中国公共招聘网开设“2024年金秋招聘月”专场,与就业在线、全国工会就业服务网上平台、全联人才在线、社会组织人才服务和培训平台和各省分会场链接。请各地报送省级分会场网址,并加强信息报送,及时将活动预告、招聘安排、专场动态等信息报送中国公共招聘网(邮箱附后)。招聘月活动总结和“2024年金秋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”(见附件)于11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。
附件:2024年金秋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(略)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
民政部
退役军人事务部
全国总工会
全国工商联
2024年10月8日